他住在库费拉克的家,不如说住在云雀场。真正的住址是这样:健康路,过了落须街第七棵树。
这天早晨,他离开第七棵树,走到戈伯兰溪边,坐在栏杆上。一束快活的阳光,透过欣欣向荣的树叶射下来。
他在思念“她”,而思念又转为自责。他沉痛地想道,自己渐渐被灵魂麻痹症——懒惰所控制,渐渐走进这黑夜,甚至连阳光都看不见了。
他的内心活动已极度削弱,连自怨自艾的气力都没有了,往外发泄模糊的意念,甚至形不成自言自语。然而,通过这种艰难的发泄,通过这种忧伤的凝神专注,他还是感受到了外界,听见戈伯兰溪两岸洗衣妇的捣衣声,从他身后、从他下边传来,还听见头上榆树枝头鸟雀叽叽喳喳的鸣唱。一边是自由的声音,是无忧无虑和长了翅膀的自得其乐的声音;另一边是劳作的声音。这两种快乐的声音,令他遐想,几乎令他深长思之。
他正在冥思苦索,忽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说:“嘿!他在这儿呢!”
他抬眼望去,认出是德纳第家大女儿爱波妮,一天早晨闯进他屋的那个可怜女孩。事情也怪,她越穷困越漂亮了,这是同时迈出的两步,好像她根本不可能做到。她实现了双重的进步,既走向光明又走向苦难。她赤着双脚,衣不蔽体,还是那天毅然闯进他屋里的那副样子,只不过这身破衣烂衫多穿了两个月,破洞更大,布片更脏了。还是那副嘶哑的嗓音,还是那个因风吹日晒雨淋黧黑多皱纹的额头,还是那种放任、迷惘而闪忽不定的目光。经历了这次牢狱生活,她那饱受苦难的面容上,又添了一种难以描摹的恓惶哀婉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