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2.2 初中家庭教育负担率
从表8-5中可以看出,调研省份的县镇和农村在教育负担率上的差异不大,特别是全样本家庭,负担率都在12%左右。这一数值比小学的情况高出2%左右,但与既有文献13%的结果大致相当,我们认为还是比较合适的。但是不同类型家庭的教育负担仍然存在这较大的差别,特别是低保家庭的教育负担过重,县镇负担率达到20.5%,而在农村也有17.7%,因此,贫困家庭的学生补助仍然有待提高。另外,分县镇和农村来看,不同类型农村家庭的教育支出和教育负担率都要低于县镇家庭。这一方面说明了“新机制”确实保障了农民的受教育权利,减轻了农民受教育负担,另一方面也提示政府,县镇贫困家庭的受教育保障措施也应该得到重视。
我们也可以从教育支出与生活费的比重上看出教育开支对于家庭日常生活费的影响。表8-5的最后一列给出了相应的数据。从区位差异上来看,县镇比农村的值要高一些,这主要是因为县镇的家长更加重视教育,支付意愿也更强,特别是补习班之类的费用。从家庭类型上来看,低保家庭面临更多困难,教育支出与生活费之比偏高,在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