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池妍喝习惯的品牌,水源据说来自安第斯山脉地下450米带水层,尽管秦墨喝着觉得同一般矿泉水也没什么区别,但池妍却坚持有区别。
她这个人就是这样,一向挑剔。
不说什么都要最贵、最好的,但她有自己的舒适区,一样东西如果被她排除在舒适区之外,她是绝对不会勉强自己试第二次的。
即便当初在酒吧遇到她,她身上穿的用的,也不是廉价的大众品牌。
想到这儿,他不免有些担心她账户上的钱还够她这样开支多久。
但转念一想,他现在汇款过去,她怕也会给他转汇回来,再说,还有余嘉遇不是吗?
自嘲地笑,秦墨最终从冰箱里取了瓶酒。
一个人的时候,他其实并不喜欢喝酒。
一是平日饭局应酬他喝得已经够多了,二是他太忙了。
互联网行业竞争激烈,他公司看着势头正劲,其实也是员工们拼命加班换来的,他作为领导人更不敢懈怠,得随时保持清醒,指不定一个电话又遇到什么重要的事情。
因此平时即便再烦躁,他也大多抽两根烟而已。
可是今晚,他却很想喝酒。
白兰地是别人送的,秦墨喝了大半杯也喝不出个什么感觉。
也许池妍在,她说清楚出个一二三四五,但他不行。